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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5 有關苗栗縣肉品市場豬隻拍賣屠檢疑案,農委會特此澄清說明
發布日期:2016-03-15
發布單位:畜牧處

肉品市場為豬隻拍賣決價平台

  有關網路社團貼文指出苗栗縣肉品市場屠宰豬隻未嚴格檢驗乙案,農委會表示肉品市場為豬隻拍賣、決價與屠宰之重要平台,且均聘有獸醫師,負責場內之衛生、消毒及防疫相關業務。另豬隻於運送與繫留過程中,若有造成損傷或不良於行,該等規格外豬隻均會於規格內豬隻拍賣後另行拍賣。針對苗栗縣肉品市場豬隻屠檢案,農委會表示當日確有不良於行之規格外豬隻於最後拍賣議價,但現場都有獸醫師進行例行檢查,完全合乎相關作業規範。

豬隻應於合法屠宰場進行屠宰,並經獸醫師屠宰衛生檢查

  農委會表示,豬隻若具有意外災害負傷,而陷入不可救治狀態等緊急狀況,應報請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同意後,始得施以緊急屠宰。另依「畜牧法」第 29 條及 32 條規定,屠宰供食用之豬隻,應於屠宰場進行屠宰,且屠宰場應派駐有屠檢獸醫師執行屠宰衛生檢查作業,未經屠宰衛生檢查或經檢查為不合格之屠體、內臟,不得供人食用或意圖供人食用而分切、加工、運輸、貯存或販賣。

購買豬肉請認明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

  農委會呼籲,國產豬肉均通過屠宰衛生檢查,且會標示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購買豬肉時請認明該合格標誌,並請國人多支持新鮮、美味與在地衛生可靠的國產豬肉。 ]]>
2016/3/15 上午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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