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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提升位階為該辦法附表
有關外界對於本會廢止104年8月26日農輔字第1040022838號令之「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一事,農委會本(19)日表示,「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原係以發布令方式辦理,考量保障農民權益及符合法制規定,因此已於本(106)年5月11日將「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納為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6條之附表,農民權益受到保障,不受影響,請大家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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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5/19 上午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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