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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禽場未設置防鳥設施裁罰28件
  〔記者王涵平/台南報導〕早晚溫差大,防範禽流感等疫病,南市動保處進行養禽場第3次生物安全檢核,未符合規定設置防鳥設施養禽場,均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裁罰,今年已裁罰28件,每場裁罰3萬元。
  動保處強調,目前陸續查核中,部分未完成圍網之業者勿心存僥倖。特別是最近來台度冬候鳥增多,養禽業者應提高警覺並做好禽舍防鳥設置,採密閉式或非開放式禽舍飼養,裝設圍網避免禽鳥飛入及頂棚設有遮蔽物避免鳥禽糞便掉落,阻絕外來鳥禽帶來病毒之機會,已有的圍網及相關防鳥設備應再檢視有無破損。
  動保處呼籲,養禽場應完成禽舍及攝食區圍網設施,違反者將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經處分及限期改善仍未改善之禽場,將移請畜政單位依畜牧法進行裁罰,經按次處罰3次仍未改善,廢止其畜牧場登記或畜禽飼養登記,並註銷相關登記證書。
2017/9/28 上午 08:5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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