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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獲市議會三讀通過
  「臺中市動物屍體處理自治條例」於本(27)日經台中市議會三讀通過修正為「臺中市寵物屍體處理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自治條例」,將送行政院核定後公布實施,本自治條例對於臺中市寵物身後事之處理也將進一步成為全國示範性指標。
  本案去年提請台中市議會通過後, 於105年11月17日函送行政院核定,行政院復於106年6月12日函請本府作部分條文修正。本次修正重點為「寵物處理相關設施應符合土地使用管制相關規定及寵物生命紀念業實施營業規章,不得有損害消費者權益或顯失公平等情事」,對於飼主將寵物屍體交付業者處理時更多一層的保障,並輔導業者能朝向合法及優質的產業發展。
  隨著本市高度城市化發展,寵物成為市民重要生活伴侶與心靈寄託,越來越多飼主將寵物視為家庭成員,對於毛小孩的身後事,也希望比照人類模式處理,該自治條例經行政院核定通過公布日一年後實施,期待臺中市成為友善動物城市的目標。
2017/9/28 上午 08: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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