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不肖業者,將進口的低價肉品冒充國產品,從明年3月開始,農委會將強制要求市售和通路,標示產地來源,否則依法最高可開罰1500萬,不過攤販抱怨,如此一來勢必增加成本。
菜市場雞肉攤,老闆娘忙著做生意,招呼上門的客人,小老闆則在後頭清理雞肉,聽到農委會將強制要求,以後生鮮的國產肉品,要標示產地來源,業者說,人工成本增加,雞肉價格又要漲了,至於賣豬肉的攤商,對於新規定,也抱怨要花時間,跟上游查產地來源,另外還拿出新北市肉品市場,發出的屠宰證明單,證明自家肉品,絕對不是低價進口貨。
賣場生鮮人員,整理補貨一刻不得閒,仔細一看,冷凍櫃裡頭雞豬肉,條碼也沒有標示產地,業者說明年3月,政策上路後,絕對配合政府規定。
擔心低價進口的冷凍肉品冒充國產品,農委會這回祭出,違者最高可處1500萬的重罰,只是對攤商來說,標示產地費時又費工,而未來婆婆媽媽想買到豬肉和雞肉,也勢必得多掏一點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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